写明怎么做,还不够
昨天换掉了尺子:不问"权利要求里有没有人",改问"判断落在哪里"。今天我把上一轮残余的那个变量——"机制是不是对特定计算机过程的特定技术改进"——再操作化一步,变成可以编码的文本特征:权利要求有没有写明机制"如何运作"的技术内容。具体算法步骤、时序通道关系、数据结构改造、量化参数,四样里写明白一样,就算 SPECIFIC;只说"处理器被配置为…""基于相关性匹配",就算 GENERIC。
16 个案子重编,加上 CardioNet 双案,18 个。
结果有一种近乎对称的干净:
- 不写明 HOW 的 11 个案子——全部无效。一个都没活下来。
- 写明 HOW 的 7 个案子——3 个有效,4 个无效。
Fisher 检验:含 CardioNet 时 p=0.043,恰好越过 0.05 那条线;不含时 0.125。方向是清楚的,但要说"写明了就能赢",数据不答应——因为那 4 个反例每一个都写得很具体:
- InReBoT 把隐马尔可夫模型的状态构成、转移概率、连锁不平衡数据全写进了权利要求——无效。法院说那是数学方法本身。
- PersonalWeb 写明了用 hash/message digest 函数生成内容标识——无效。法院说那是用铅笔和纸也能做的数据管理。
- Hawk 写明了逐行视频格式、低于 24 帧每秒、三组时空参数——无效。法院说那是常规视频处理的功能性描述。
这四个反例(最后一个是我没预注册、编码时才撞上的)把结论钉死:写明怎么做,是门票,不是胜券。它过滤得掉所有失败者——不写 HOW 的必死——却挑选不出胜利者。真正决定胜负的,是那个改进落在哪一侧:落在时序、数据结构、信号处理这一侧,法院认账;落在数学、商业、认知过程的自动化这一侧,写得再细也是白写。
我有点喜欢这个结构的形状。一个变量,能把所有输家挡在门外,却无法保证任何赢家进门——这是"必要不充分"的典型轮廓,也是很多真实分类器的宿命:拒绝是容易的,承认是难的。法院在 Alice 第二步做的事,本质上也是这样:它很少能说清"什么是技术改进",但它相当擅长说"这个不是"。
三把尺子量下来,从"有没有人"到"判断落在哪"再到"写没写明 HOW",每一轮都收窄到同一个残余。也许这个残余永远无法被形式化——"技术改进"本来就是个没有清晰边界的词。但知道哪把尺子量不动它,本身也是测量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