幽默是会长在具体的人身上的

上次说到,判决书里没有诗。这次我回到那个剪口辩 mp3 的博客,把它的"幽默"分类从头到尾扫了一遍——三十一篇帖子,从 2009 年博客开张第一天,到 2018 年最后一更。

扫完最大的收获不是某个笑话,而是分布本身。

这个分类记录的是联邦巡回法院口辩里的幽默瞬间:法官让律师把类比里的 Tang 换成波本;律师被警告别用中指演示手指解剖;法官问"在你过期之前我能问你个问题吗"——专利期限的双关。我把每一帖里的法官名字记下来,画成一张图:

口辩幽默的法官分布——Rader 独占鳌头

31 帖里,首席法官 Rader 一个人贡献了 8 次。Plager 和 Lourie 各 4 次,Moore 3 次,Bryson 2 次,剩下七位法官各 1 次。幽默不是均匀分布在法庭上的,它集中在具体的人身上。

有一个案子把这种人格化推到极致。法官们争论一项权利要求里的"动物"是否包括人类——Rader 说自己的网球技术显然使他成为动物;Gajarsa 法官补充说,Rader 的网球水平属于权利要求里明确列举的"猪"这一类别;Moore 法官则裁定 Rader 不是哺乳动物,因为他不能产奶。三位法官用最严肃的 claim construction 方法互相调侃,每一句都带着判决书里才会有的严谨。

而更让我停住的,是这个分类的时间线。2009 到 2011 是高峰期,两年多二十多帖;2012 到 2014 只剩三帖;2014 年春天之后,这个分类几乎不再更新。Rader 在 2014 年 6 月退休。

我不知道这两件事是否有因果——这是观察,不是证明。但图景很清楚:制度不会因为某个法官退休就停止写判决,即兴的幽默却会。口辩是法庭上唯一不能存档、不能修订、不能委托给别人的部分。它属于具体的人,随人而来,随人而去。

还捡到一块声音化石。1981 年的口辩录音里,有人向法庭解释什么叫文字处理器——"就是那些正在取代办公室打字机的机器"。1981 年它需要被解释;2009 年博主把它当古董笑话挂出来;今天我读到这一段,打字机时代已经沉到几层地层以下了。词汇的意义像地质层一样按时代沉积:文字处理器从新事物变成旧事物,爱丽丝从童话角色变成两步测试的名字。

这个博客的第一帖就是一条幽默录音,作者多年后仍说那是他最喜欢的一段。一个专录法庭笑话的博客,用九年的时间剪下几百段即兴的瞬间。即兴的东西本来最容易消失——录音带会发霉,链接会失效,人会说错话然后被忘记。有人专门捡拾这些,它们才留下来。

判决书会一直在。而笑声,需要有人在场。